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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作者:叶兴华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2日

  二、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掌握了自己本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这是必备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安全知识、常识并不一定知晓、领会。而作业现场往往又比较复杂,通常是多个工种作业同时、交叉进行。因而,还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对其他方面的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培训教育。

  第一,对新入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新入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参加工作的年轻特种作业人员,他们有文化、有知识,但对作业现场基本安全知识、常识未必了解,他们缺少现场实际的实践经验,通常表现出来的是对作业现场充满好奇,很容易因此而产生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必须通过入场的“三级” ,即所谓的入厂(公司)教育、车间(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才能让他们对作业现场的基本安全知识、常识有着更全面认识,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第二,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作业人员基本安全常识教育的一个方面,作为从业人员,若对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窍不通,那可以说就是“法盲”。在这方面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特别是刚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他们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懂得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他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班前班后 。有人说特种作业人员已经掌握了自己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再进行班前班后 就显得多此一举了。其实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看法。殊不知人在经常从事一种设备操作时,往往会因此产生一些麻痹的心理,而忽视了对一些安全小事的注意,但事故往往就发生在对这所谓“小事”的疏忽大意之中。因此,通过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班前班后十几分钟的安全交底,做到对各个安全注意事项岗前岗后心中有数,天天“打预防针”,就可以确保施工生产天天平安,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 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以前安全培训教育已经掌握了的安全技术与知识,如果不经常运用,可能会逐渐淡忘。这与人的记忆特性有关,例如:塔吊工对“十不吊”原则未必一直能记忆犹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已经违反了“十不吊”原则还未能意识到,出现所谓的“遗忘性”违章。因此,为了巩固已经学过的东西,把淡忘的知识“捡回来”,就必须不断地复习,坚持经常性教育。另外,作业现场生产情况及安全状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了使从业人员适应这些变化,也必须不断结合新情况,开展经常性教育。

  第五,还要及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标准、新规范的补充教育。当今社会是科技化时代,各个行业蓬勃发展,各种技术也日新月异,一种产品、设备可能很快就更新换代了,这样新标准、新规范也会相应出台,如不及时进行这方面的培训教育,就很容易出现按传统习惯性进行操作而发生伤亡事故。这方面对于年轻的特种作业人员可能还会比较容易接受教育,但对于老工人,可能就不那么容易接受了,他们有的往往凭着自己多年丰富的安全生产操作经验而进行习惯性操作,有的甚至认为:“不按新规范操作,没事!多少年都这么干下来了”。当然,对于老工人的某些方面,我们还是应该尊重他们的经验。但经验虽然可贵,反过来又能使人产生麻痹的思想,犯经验主义错误。这方面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新事物不敏感,单凭着经验去干,不熟悉新规范、新标准,工作起来有很大的盲目性,从而常导致事故隐患的出现。因此,只有通过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补充教育,向他们讲解不按新规范、新标准去操作,将会出现什么样严重后果,使他们产生“戒备”的心理,就能消除他们在实际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是在“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常识教育”之后更高层次的“精神”教育。经过前面两个层次的教育之后,个别特种从业人员可能会产生“虽然知道了,但不按要求去做”的现象。例如作业现场有的电工,虽然知道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进行接零保护是非常危险的,但有时他们往往视而不见,不去劝说、制止,任其发展,从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违背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让每个从业人员能自觉做到文明生产,遵章守纪,保障安全,使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把“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转变。

  那么,怎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呢?首先,应先听操作者本人的意见。因为人的思想是十分复杂,又是经常变化的,必须及时分析、研究、掌握这种复杂变化的情况,找出他们的缺点,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对症下药”并加以纠正。其次,要进行说服教育,听其言、观其行,这一过程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采用让操作者乐意接受的方法,使他们理解、领会并转变态度,接受正确意见。最后,还可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这主要是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对其进行罚款或解聘出场。

  总之,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 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是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频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措施。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任何时候,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都必须抓紧、抓好,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的需要,“效益”的需要,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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