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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4日



  4. 进场要员 、考试程序:
  4.1 施工单位进场前与项目部安监科联系并上报进场人员名单;
  4.2 安监科制定相应的 、考试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
  4.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 材料、试卷并组织考试和阅卷;
  4.4 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发放安全上岗证,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4.5 安监科资料负责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工作。

  5. 新进场人员的"三级" 、考试程序:
  5.1 按公司安监处的"三级" 、考试程序进行;
  5.2 项目部安监科负责项目部新进场人员的第二级 、考试工作。

  6. 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程序:
  6.1 由项目部总工组织技术科、专业技术人员和安监科编写培训材料;
  6.2 安监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
  6.3 相关单位负责汇总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监科并组织参加相应的 、考试;
  6.4 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由安监科专工负责阅卷;
  6.5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过补考,合格者由安监科下发相应的 、考试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相应人员上岗;
  6.6 相应台帐的登记和试卷的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7. 工人调换工种 、考试程序:
  7.1 工人调换工种时必须由相应单位的安全员上报至项目部安监科;
  7.2 安监科负责组织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员编写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培训、考试和阅卷;
  7.3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由安监科负责下发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7.4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8. 违章人员 、考试程序:
  8.1 安监科科安监员以通知书形式通知违章人员的单位;
  8.2 单位负责通知违章人员参加 、考试;
  8.3 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安全培训材料、试卷并组织学习、考试和阅卷;
  8.4 考试合格后由安监科下发培训合格证明,施工单位方可安排上岗;
  8.5 相应的台帐登记和试卷收集、保存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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