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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7日

  班组 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 ,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 ,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 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 。对他们的 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 ,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 。厂级 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 ,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 。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 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 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 工作,对不落实 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 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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