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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7日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等。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到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以结合各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以结合各班组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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