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操作,一切后果自负。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
,班组电工名单报项目部;
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禁止带电操作,需要倒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及交底要求执行;
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
施工驻地不得在电线上晾晒衣物,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
d.防火
施工驻地每班组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并制定专人维护、管理、并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电工、木工、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符合相关规范(例如,用电线路荷载,配电箱雨水及杂物,保险丝容量等;木屑引起起火;氧气、乙炔2瓶安全距离为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等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防火意识。
施工驻地和仓库是火灾易发地,禁止一切明火,禁止在该区域吸烟。施工现场不准烤火。
施工驻地、仓库等地不得使用火炉,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3)工班组
每天开工前工班组不得少于15分钟的
,并签字备案。各工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以下发给每个工班组队长,若有遗失,及时来项目部补领。
4、明确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及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