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的内容、对象和具体的教育目的,有多种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1.新工人入厂三级 新工人入厂后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 ,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厂级 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领导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 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 合格后分配到班组上岗前还须进行班组 。班组 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厂级教育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进行通用的安全知识教育,车间、班组教育侧重危害因素与危险部位的认知,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和事故报警及应急救援的程序与方法,同时清楚讲解岗位的安全职责。三级 是企业教育的重点。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
工人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上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个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不掌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所以上岗前还要进行班组 ,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 。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 。
3.变动生产条件时的
变动生产条件是指工艺条件、生产设备、生产物料、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新的生产条件会有新的危害因素,相应有新的防护措施、新的安全操作要求。而这些是工人原来不懂的,就必须针对生产条件改变而带来的新的安全问题对工人进行 。
4.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从事电工、焊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所从事的作业是危险性比较大的,而且一旦作业失误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劳动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于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还需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所以还要定期对他们进行 。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不安全因素多,对在这种危险性大的环境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求他们有更高的安全素质,就更要加强对他们的 。
5.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他们的安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所以他们必须接受 ,并持证上岗。
6.企业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的 。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直接管理生产中的技术工: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所以他们都应接受 。
7、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包括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的 。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这些人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经常性
人对知识有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对技能掌握也有一个不断熟练的过程,随着生产的发展变化会有新的安全问题产生。所以 是需要长期地、经常地进行。经常性教育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班前会布置安全、班后会讲评安全、安全活动日、安全例会、事故现场会,观看安全录相及展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