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正文

培训形式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22日

第一条 培训的形式有:管理人员 、三级 、特种作业、关键工序的 、“四新” 、复工 、
调岗 、日常 。
第二条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的三类人员 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
项目的其他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铁路局)的要求,参加岗位安全培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