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班组安全管理>>正文

班组长工作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7日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认真排查、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环境因素,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每天上班的班组长必须在本单位填写班组长工作票登记记录,对号领取班组长工作票。
2、班组长工作票由入井班组长随身携带,本人亲自填写,不得由别人代填。
3、开工前由当班工作面采掘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联合检查验收,符合开工标准后方可开具工作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当班工长签字并落实整改措施。
4、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工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本班末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在未处理合格之前,下一班不允许开工,升井后,将当班工作票交回本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安监处。
5、交接人是持票人的上一班次,接班人是持票人的下一班次,三班班组长必须现场交接班,三人填写,严禁一人代签,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严肃考核。
6、开工前、生产中、结束后当班班组长一定要认真填写,不得敷衍了事,否则发生事故,由自已负全部责任。
7、当班存在的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
8、对当月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出现迟交、晚交安监处的,安监处将进行严肃考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