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三宝”、“四口”防护制度是否符合防护要求;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糖、厕所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施工场地、道路是否符合要求。
二、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监控措施
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对需要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
3.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刀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
4.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应符合要求。
5.模板的立柱材料、模板存放应符合要求;拆除模板应在拆除区设置警戒线,并派安全人员监护作业过程。
6.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