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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31日


  
  第三、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要尊重科学、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程序、加强管理,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汪光焘说,根据《条例》的基本制度,建设部将尽快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各地也要根据《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及时调整和修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对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又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汪光焘要求,要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要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设备和防护设施。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汪光焘说,各地要针对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要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对广大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 ,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各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培训教材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通俗易懂,好学易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 培训基地,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要结合本地施工事故多发类型和特点,继续抓好预防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事故等专项整治,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汪光焘说,开展专项整治是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明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防范重大伤亡事故,力争杜绝特大伤亡事故,建设工程事故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不高于今年的水平,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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