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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预防基坑坍塌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8日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对于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依照审查程序和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依法对已经确定的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处罚结果及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对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一定要审查其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五、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立足于实际,有针对性的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下,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机构,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强化应急培训教育。对预案进行演练,以检验预案成效,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建设各方的应急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有效地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六、有针对性的做好当前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逐步推行程序化安全监督制度,明确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高峰期盲目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同时需加强对施工单位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在招投标环节加强对项目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结束语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坑坍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会给人民群众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近年来为了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和单位已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施工现场存在基坑安全隐患的地方还没有彻底消除。因此,加强基坑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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