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细则的可操作性。
2、做好安全监理事中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1)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①项目监理机构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管理工作。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监理部内部应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应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以便在现场从事建立工作时能具备辨别危险、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
②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项目监理机构在制定“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特别要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③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安全监理的相关要求和准则,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坚持执行下去,这样一定能在工程建设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2)严格进行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控制,主要分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在日常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过程中,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首先要对现场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从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方面入手,以送电工程组塔作业为例,人员组织不当,不正确使用工作票,无员工负责安全监护等属管理违章;高处作业不系带、塔下作业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嘻戏打闹等属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抱杆拉线地锚坑深度不够,临近电力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发电机未装接地等属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属事故隐患,监理一旦发现,应当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整改。
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可分为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应对施工承包的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分包与临时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事故考核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是现场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如各分部工程开工前),或安全状况出现波动(如管理违章大量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发生人身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等)时开展。无论是综合性安全检查,还是专项安全检查,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可以按监理措施实施程序进行,比如有如下方法:①发出口头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②签发书面通知、指令;③召开专题监理例会;④签发“工程暂停令”;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分清主次,重点监控
安全监理同样要抓主要矛盾,特别是现场安全控制要分清主次,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及危险性作业进行重点把关,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事先要对正在或即将进行的施工作业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安全监理的重点,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详细制订W(见证点)、H(停工待检点)、S(旁站点)的控制措施,并编制阶段性的安全控制工作计划,有预见性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项目监理机构要敦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搞疲劳战术;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制度,提高作业环境的安全程度;考虑到作业人员易操作失误的特点,增设必要的安全冗余设施或手段等,创建安全的施工环境。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业务的类别如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的具体规模进行人员的标准化配置,这样可以明确人员组织结构的构成,保证人员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监理工作中。
四、结束语
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