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建筑安全>>正文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赵素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08日

  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

  1、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整合监管资源,充实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村镇倾斜,改变监督管理到镇不到村,对公(房)不对私(房)的现象,各乡镇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按人有岗、事就位的原则,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充实和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将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延伸到位,从上到下建立起适应村镇建设量大面广点多的质量安全 。

  2、规范村镇建设活动主题的行为

  当前村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缺乏正规勘察设计,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无资质施工、该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未实施监理,特别是无证设计或根本无设计图纸导致坍塌等质量安全事故。规范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行为,做到从开工放线,到竣工验收,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单位的责任,按强制性条文实施全过程服务,确保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严格村镇工程建设程序。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性建筑、公共建筑以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和三资建设项目,居民自建两层以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在工程开工前,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制镇的各类建设项目,由县(市)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核发“一书两证”,并办理开工、定位验线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集镇和村庄的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设施等建设,由县(市)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并办理开工、定位放线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4、落实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乡镇长是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村镇建设的乡镇长要对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行为进行抽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对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各层次验收的程序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为进行抽查,对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三宝”“四口”等进行详细检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对招投标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安全指标进行全过程监督,竣工验收达到预期标准的,返还质量、安全保证金,否则不予返还,该费用作为评优树先的奖励,抓典型、树样板,调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7、加强人才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拼搏的工程建设管理队伍,不仅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村镇建设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加强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知识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和技术标准,尽快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对影响质量安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不出任何纰漏。让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迈出实质性一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