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建筑安全>>正文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及预防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5日



  预防对策:
  
  一、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事故中的渎职犯罪。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人和单位,要彻底追究相关责任。平利县检察院查办了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张某,在负责县某局办公楼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工人在作业中从高处坠落死亡的安全事故。该案的查处,在平利县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强对从事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地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培训,经培训合格的,颁发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要对他们进行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弄清部门的职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监督管理。平利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针对某局办公楼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加以整改。他们同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在建工程的专项安全检查。将安全监督员直接派驻工地,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并现场监督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又不及时整改的,下达停工整顿通知单,督促整改。他们采取的这种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检查验收,排查安全监督管理死角。改变过去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由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验收的做法,实行由检察、监察、审计、计划、财政、城建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廉政责任全部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都按不合格工程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落实《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则》,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进入招标,严格检验投标企业的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中标后,坚持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建议中标企业在施工前向安全监督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用经济手段约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进一步加速西部大开发的健康稳定发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