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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安全管理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4日

  2.3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政府强制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政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为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许多经验。凡是建立了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地区或城市,安全生产的状况就良好。

  2.4 建立国家建筑安全工程师注册制度 这是事故多发行业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强化行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当前,由于安全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安全人员地位不高,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但责任重大,导致很多有专业知识,有能力的技术人员不愿意从事安全工作。因此,建立建筑安全工程师注册制度,提高从事安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地位势在必行。

  2.5 净化安全防护用品市场 在当前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品市场上存在着大量假冒伪劣、残次品。这些情况的存在,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非常严重的隐患。事故处理的结果表明,有相当部分事故的发生就源于此。不合格防护用品造成的危害极大,令人防不胜防。针对这种现象,建筑行业管理部门有必要联合监督和工商管理部门携手净化安全防护用品市场,对不法厂商严加惩罚,严肃处理。

  3 加强民工安全管理

  目前来看,民工的 工作还必须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不能以包代管,还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民工管理制度,发生了事故应该由企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民工进行 ,持证上岗。建筑安全和技术是密不可分,没有技术支撑的安全是无力的,安全要靠技术保驾护航。因此,必须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②考试与考核相结合;③发证与技能相结合;④当前和长远相结合。

  4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企业要发展,必须学会转嫁企业危机的方法,花小钱办大事。《建筑法》中规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种转嫁危机的方法,保险公司与企业共同分担风险,为企业发展助一臂之力。寻求转嫁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人身意外伤害处理中,由保险公司出面按规定予以补偿,避免了扯皮,可使企业领导专心吸取事故教训,进行隐患改革和加强 等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在实施建筑行业管理中,从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方面着手,有关部门应把推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作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必须坚持签订企业与工程处、工程处与职工及其家属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在为施工人员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索赔条件中规定:凭受害者身份证及项目组与其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经企业安全部门见证的)为据。因此,推行意外伤害保险既解除了企业及职工的后顾之忧,又严格了企业的安全管理,从而促进了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保险公司作为外部监督机构,可以促使企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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