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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技术水平和实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6日

   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建筑工程施工又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具有人员流动性大,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多,作业环境变化多,劳动繁重且体力消耗大等特点,因而危险性较大。从近几年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事故的原因来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周围环境影响所造成。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两不到位,两不落实”,即: 不到位;主要表面在教育流于形式,造成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缺乏,特别是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对安全防护用品材质不检查、不试验,使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机械设备不及时进行检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蛮干之事时有发生,存有侥幸心理。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员工不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操作。面对当前建筑工地在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问题,作为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有责任、也有义务,督促、帮助施工单位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这里就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技术水平及实效,提几点看法。

    一、不断更新知识,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监理工程师首先必须先学法、懂法,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熟悉和正确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理解标准的内涵,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不断学习,及时掌握。只有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监理的形象,做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不断提高安全监理水平,提高监理工作实效

    在安全生产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思想上要有三个转变:从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为主向督促企业建立安全保证机制转变;从单纯抓施工单位管理向抓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转变;从平时一般监督检查逐步转变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监控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充分调动施工建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以期提高安全监理的效果。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应向深度(技术内涵的检查)和广度(不单纯对施工单位检查)上下功夫,使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一定要坚持按照“一个标准,两个到位,三个结合”的原则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两个到位:即对重要部位、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到位;三个结合:即日常检查与重点监督抽查、专项治理检查相结合;检查与复查结合(特别是对发出过整改指令单的);施工企业自查与施工企业、项目监理部联合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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