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险控制的策划和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
1.企业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已确定:
2. 负责执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人员的作用、职责权限巳确定;
3. 负责执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过程的人员经过了培训,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
4. 企业的巳充分、全面地辨识出了危险源;
5. 对危险可能造成的风险已进行了正确的评价,风险等级已划分,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已确定,并建立了相应清单。
四、风险控制的途径
1.对于可容许风险,需保持企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不断监视。以防其风险变大至不可容许的范围。
2. 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将判定为不可容许风险,可通过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等途径来加以控制。
3. 对紧急情况下的风险控制,可通过编制应急准备响应预案的实施来控制。
五、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1.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制订的控制措施是否能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②在实施控制措施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
③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④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预防性控制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⑤制订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生产事故发生之后,还应对原制定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审。主要是找出原控制措施的不完善之处,继续修改完善。并对新修订的控制措施是否会在将来实施过程中引发新的危险等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