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在河边走,也可不湿鞋
与其它行业相比,建筑施工行业的确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完全杜绝安全事故几乎被看作是不可能的。正因如此,身为建筑业的管理者们肩上的担子就显得更重了一些。江泽民同志多次指示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想在建筑施工这条河边上常走而不湿鞋的确不容易,但绝非做不到。然而仅仅靠完成了个人的本职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各基层管理干部,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人人都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予以真正的落实,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牢牢的记在心里,时时拿在手里,天天说在嘴上,处处挂在墙上。既要注重假日里烧得高温点亮一把火,又要注重四季长效保持恒温。首先,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督
。传统的管理模式固然要保留,更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容包括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络;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高空作业、特种工作业以及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等必须实行专项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千方百计的遏制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其次,必须打造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技术精通的高素质安全管理队伍,他们必须能够做到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恪尽职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他们用自己最大的力量认认真真的履行自己的责任,一丝不苟。哪怕只有万分之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要不辞辛苦地做百分之百甚至更多的努力,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肯定的说,如果多了这样一支安全管理的精英,建筑业就有可能做到“常在河边走,也可不湿鞋”。事实上,安全管理的方针已经确定,重要的是落实,而落实的关键是责任。希望每个管理者都能切实的将每位民工兄弟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为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能放弃应尽的职责,笔者在此提两点具体建议:
1、学习日本工地管理法之一“早礼”,我们可以称作为“班前会”。内容涉及机械设备检查,施工任务交底,运转交接班,各项施工记录等逐一过关。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这里笔者想作一点补充,如能在同样内容的基础上再建立健全“班后会”或称“晚礼”就更为完善了。
2、借鉴香港安全检查制度其一的安全视察及跟进行动。(1)安全视察: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对承建商?建筑师、劳工处等所属地盘定期进行安全视察,如发现重大潜伏危险或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必须做出反应行动。(2)跟进行动:当无即时危险的时候,有关部门人员须在接获报告后,在合理的情况下,前往视察。当有即时危险的时候,有关部门有权指示承建商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直至是采取认为需要的安全措施为止。如若能将此项检查落实,定能减少那些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
实践证明,只要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在管理上出效益,出形象,从根本上做到“防范于未然”,就一定可以实现“常在河边走,也可不湿鞋”的目标。
二、强化民工自身安全意识关键靠
措施的落实
有关调查数字显示,全国建筑行业80%的死亡事故是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笔者常年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谈不上恪尽职守,但的确是尽心尽力,认真负责的,可听到这样的信息心里仍感到十分的沉重和愧疚。不禁想起某文章中的一句话“……每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背后,都暴露了相关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当我们在为那些因安全事故而丧失了宝贵生命的民工深感痛惜的同时,也在为我们的某些管理者至今还在一味的强调“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是民工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观念深感自责。是的,随着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大量外来务工者纷纷涌入,在全国约3500万建筑业从业人员,他们当中大部分来自较落后的省市地区,特别是那些农民工许多连初中文化水平都未达到就过早的踏人了社会。为了生存,他们来到建筑行业做工,不论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因素都造成了他们没有机会接受最基本的学习和教育,也就不可避免地使他们对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建筑业的特点不甚了解,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情况不够熟悉,对一些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没能掌握,更对施工中的突发事件缺乏处理经验,这的确是民工自身的弱点,无疑给安全施工埋下了事故隐患,如遇有不安全行为,伤亡事故将一触即发。面对这些既是建筑业的主力军又是建筑业中的弱势群体,如何提高他们自身综合素质,进而增强他们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呢?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加强对民工的
。然而真正让
培训措施出实效,让每一个通过
培训的民工都能够拥有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但是为了更多民工兄弟的根本利益和人身安全,为了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这份责任,再难也要将这项工作做好。
伤亡事故发生→违章指挥(作业)→产生不安全行为→缺乏个人安全防范意识→自身综合素质低→未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
培训措施未落实。
说明,事故中的伤亡者并非死于事故本身,而是死于自身的愚昧和无知??缺乏必备的自我保护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获得除本人自我学习外很大程度上需要有关部门的教育,培养,也就是接受必要的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从客观上强化其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