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建筑安全>>正文

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1日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主要是根据安全监理程序和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行全面的动态监督,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监控: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资料)的安全监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和(承包人)施工现场各级部门、包括各大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是否填写了现场安全责任人会签表,责任落实到人;工程项目中的各项经济承包责任制中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以及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工程项目主承包与分包之间是否签订具有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现场是否制订了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持有“双证”(行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颁发)。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即是否制定了工地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创建目标);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和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并按分月、季度考核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由业主或监理审核(有审批、审核单)。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具有针对性。施工现场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是否单独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具备审批、审核资料。如:
    1)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2)特殊类脚手架、高于5m以的脚手架、承重支架的专项方案;
    3)基坑支护(≥5m深度的基坑、沟槽)专项方案;
    4)模板施工专项方案;
    5)龙门吊施工专项方案;
    6)现场吊装专项方案;
    7)人工挖孔桩的专项方案;
    8)爆破专项方案;
    9)高边坡作业专项方案;
    10)高温混合料的专项方案;
    11)施工作业便道的专项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书面进行,并全面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为主进行,交底方和被交底方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现场制订了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周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有较全面的记录,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做到了“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对上级或监理所出具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的项目,如期整改完成,并附有书面整改消项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验收记录,例如:现场的接地电阻、漏电电流动作测试,用电维修、电工交接班记录,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煤气管道或电缆迁移检查,用电检查、防护设施检查,脚手架等,均按有关规定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
    (6)安全生产教育
    现场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录;有较完整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三级教育记录卡;有较全面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实行一卡一考卷制);有施工企业年度各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7)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建立了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并记录齐全。每周班组安全活动、讲评记录认真、齐全。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员及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册表齐全,其中安全员、电工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交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经企业培训合格后的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齐全,所有原始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一一对应。
    (9)事故报表、档案
    建立了施工现场(工地)伤亡事故月报表。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上报和调查处理,并建立了伤亡事故档案。
    (10)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现场绘制的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清晰明了,标明各安全标志的所在位置和部位,并随着工程的动态变化不断修正,做到图标和现场实际相符。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循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进行,并根据规范要求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首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工程安全,同时由于制订了相应原安全技术措施,也确保了在施工过程中的人的安全以及环境的安全。这些安全技术措施既作为承包人安排施工、进行安全交底的依据,也可作为监理检查、督促的依据。
    总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主要采用抽检、巡视、旁站和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的安全监控,并采用“安全监理月报表”、“安全监理工作指令”、“工程事故报告单”等方式及时报告业主,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