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司系统内工程建设、技改项目的个别承包、分包单位发生多起施工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如3月8日某站更换35 kV支柱瓷瓶时瓷瓶突然断裂,一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受伤;3月10日某电厂烟道改造时,1人高处坠落受伤;5月10日某站外220 kV茶板线59号塔1人高处坠落死亡;5月14日某电厂烟囱外壁清洁时2人高处坠落受伤;5月15日某电厂煤斗加工场电梯井框架拼装时1人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1 事故原因分析
上述事故虽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不同,但事故的原因却是惊人的相似,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在高处移动过程中未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冒险蛮干,以至失手从高处滑落导致受伤甚至死亡是事故的主要和直接原因;
(2) 部分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对员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不够,未能有效杜绝严重违章行为;
(3) 个别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不严,以包代管现象严重,而分包单位普遍存在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 培训、现场安全投入不够、安全工器具老化、现场安全监护力度不够等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的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2 防范措施和对策
为彻底遏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再次发生,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 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学习《防止人身伤害事故10项重点措施》中的“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彻底杜绝高处坠落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 进一步加强生产场所、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