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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塔吊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对策

作者:王秋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6日



  拆装塔吊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状况以及辅助起重设备条件,制定拆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拆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作业中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定专人统一指挥。拆装作业应设置警戒标示,专人监护,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加强塔吊的技术更新工作。塔机既然是安全要求很高的产品,那么就不能让那些破旧不堪的产品设备长期使用下去。尽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险装置不可靠、使用安全性能差的塔吊。对当前使用数量较多但安全保险装置不尽完善或者安装拆卸装置位置不合理、不配套的塔吊,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安全技术攻关,使其完善、配套和安全可靠。

  四、提高塔吊的制造质量。塔吊制造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技术性能,塔吊生产厂必须严格质量管理。制造塔吊的原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的材质证明、要执行材料进厂检验制度,所选用的配套件与部件总成,必须符合整机设计质量要求,并对整机质量负全责。生产厂必须向用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塔吊在各种工况下,详细的安装、拆卸操作程序和步骤说明书;各安全保险、限位调试和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运输及整机实验调整等说明书)。生产厂为用户安装拆卸塔吊也必须取得专业承包资质。

  五、加强塔吊重大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筑企业应建立塔吊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塔吊倾斜,出轨、塔臂塔帽平衡坠落、吊钩吊具坠落及塔身折断等,即使无人员伤亡,均按重大事故进行管理和上报。

  六、加强对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本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经建设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法定检测检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受委托的检测检验单位地测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

  七、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企业应加强对塔吊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塔吊,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安全要求的,要清出施工现场。对因重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的,除对有关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外,还必须追究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总之,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十分薄弱,职工素质普遍较差,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因此各部门必须对此引起高度重视,依法加强对这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重在实效的专项整治,以达到塔吊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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