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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2日

  6.7.5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接罐员给井口接罐员和井口接罐员发给卷扬机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同卷扬机的控制回路闭锁。只有井口接罐员发出信号后,卷扬机才能起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卷扬机司机之间,除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洞室使用时,各洞室都必须设有信号装置和闭锁,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6.7.6 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接罐员发出,井底车场不得直接向卷扬机司机发信号;只有在发送紧急停车信号时才可直接向卷扬机司机发出信号。

  6.8 斜井运输

  6.8.1 斜井的牵引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过0.5m/s。

  6.8.2 斜井的垂直深度超过50m时,应配备运送人员的车辆,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同时也能用手操纵;

  (2) 运送人员的列车必须设车长跟随,车长坐在行车前方的第一辆车的第一排座位上。手动防溜装置也必须在画长座席处;

  (3) 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及防坠器。运送人员前,先放一次空车,检查斜井和轨道的安全状况;

  (4) 乘人车辆不得超过定员,乘员及携带的工具不得超出车厢。

  6.8.3 斜井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并设专人管理。挡车器必须经常牌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在井内行驶或停留期间,井内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斜井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井口下20m和接近井底60m左右设置第二道挡车器。

  6.8.4 井口、井下及卷扬机间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

  主、副井口应设专职信号员,负责接发车工作。卷扬机司机未得到井口信号员,不得开动。

  运送人员的车辆中必须装有向卷扬机司机发送紧急信号的装置。

  6.8.5 斜井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室内。

  6.8.6 车辆连挂提升时,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险锴,提升钢丝绳应有地滚承托。

  6.9 钢丝绳和提升装置

  6.9.1 提升用的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7,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其断丝的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必须大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得有断丝。钢丝绳走私减小百分数:提升及制动钢丝绳不得大于10%,其它钢丝绳不得大于15%。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更换。

  6.9.2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更换。

  6.9.3 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使用。

  6.9.4 提升装置必须设下列保险装置:

  (1) 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窗口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2) 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3) 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4) 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必须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 m/s;如果速度限制器为凸轮板时,其旋转角不应小于270°;

  (5) 防止闸瓦过度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6) 缠绕式提升装置,必须设松绳保护并接入安全回路;

  (7) 使用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碴台应装设满仓信号,碴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6.9.5 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司机不需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

  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必须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必须分开。

  司机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也不能擅自调节制动闸。

  6.9.6 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6.9.7 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必须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旁监护。

  7 通风及防尘

  7.1 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7.1.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7.1.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何种计,下同)。

  7.1.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7.1.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以下。

  7.1.5 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7.1.6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7.1.7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

  7.1.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

  7.1.9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7.2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7.3 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护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 。

  7.4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7.5 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 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得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7.6 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 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 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7.7 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 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游泳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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