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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的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5日

  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d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e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f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g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h现场监督和检查。

  ③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

  这一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

  ①审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②要求由有质资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技术报告书作为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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