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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管理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26日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确保塔吊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各方的管理责任。
  
  一、塔吊的采购、租赁
  
  (一)施工单位
  
  1、购买塔吊,必须购买合法厂家的产品,产品必须
  
  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并存放工地以备检查。
  
  2、租用塔吊,必须租用有合法租赁资格企业的塔吊,并与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塔吊应运转良好,资料齐全。
  
  (二)产权单位
  
  1、应当配备相应的塔吊检测设备,对塔吊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塔吊出租单位对出租时的塔吊安全性能负全责。
  
  2、出租时应出具塔吊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塔吊的维修、技术改造记录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技术管理资料。
  
  3、出租的塔吊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定期参加由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塔吊正常运转。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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