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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分析与实践

作者:许丽 李迁 姜天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30日

  在安全管理中,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具有主体和客体的双重属性。施工单位的安全员相对于项目经理来说是安全管理的客体,而相对于一线工人来说又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由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而人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是绝对的,客体地位是相对的。而物的客体属性完全依存于人的本质属性,离开了人,物就会失去了作为客体的地位和特性。因此,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是安全管理的根本。通过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 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技能,一方面是对作为客体的人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人操作物的安全性。

  大型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一环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奖惩的角度作用于主客体的人,它是保证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能够切实激发人的责任心;安全工作责任测评考核和奖惩,能够有效的激励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巨大作用。在施工过程中有效监控物的状态和确保人操作物的安全性需要建立现场安全防控体系。危险源点普查和分级监控贯彻了“重点部位,重点设防”的思想,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分层次的管理;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安全技术交底等预控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人进行生产和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

  大型交通工程建设的自然环境一般都比较恶劣,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对施工安全造成很大影响。为了提高交通工程建设抗御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应建立起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流程、应急资源、应急预案等,为人们提供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南。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大型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的构建需要从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培训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现场安全防控体系和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五个方面进行建设,其结构关系如图1所示。组织体系是保障,任何一项管理工作都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来提供资源、制度和协调保障,安全工作也不例外;教育培训体系是根本,通过 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生产责任体系和现场防控体系是主体,针对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特点制定富于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现场 ,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应急预案体系是重点,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提高抗风险能力是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

  三、苏通大桥的安全管理实践

  目前在建的苏通大桥是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的总体目标是“安全、优质、高效、创新”,各参建方在安全管理的实践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苏通大桥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是一个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效能性的多方协作、纵向深入的体系,见图2。指挥部由主管水上安全的安全处和施工平台安全的工程处合力抓好安全监督指导工作,通过落实制度、签订合同的方式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束。施工单位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组织,确保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度,通过安全保证体系向指挥部负责;监理单位设立专职安全部门,监督施工单位的行为,并向指挥部负责;指挥部积极协调水上交通、航道管理部门南通海事局和南京航道局,为大桥建设提供全面的服务和支持;指挥部还聘请国际知名工程技术咨询公司COWI公司为大桥建设提供阶段性顾问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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