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建筑安全>>正文

强化安全意识 规范安全管理

作者:方绍曾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27日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就是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安全本质入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就是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将各项保障生产安全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各有关管理人员和不同岗位人员身上的制度。在建筑活动中,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 ,激发每个人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保证建筑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技术规范,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杜绝建筑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事故,为建筑生产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由企业内部各个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所构成的保障生产安全的责任体系。
  3.必须明确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为了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以及预防职业病,针对建筑工程的特点、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具体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工艺流程、临时设施、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也就是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主要是指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同时应当根据其特殊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毗邻环境采取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及毗邻环境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建筑生产安全和周围群众的安全。
  (1)维护安全的措施。在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的维护安全的措施一般应有:对于在现场上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供水、供电、供气管道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中做出详细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处所,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2)防范危险措施。规范作业现场的作业平台、临时通道、临边防护、高处作业设施的建设。存放危险物品仓库的仓库应当与生产区、生活区、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和高压线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
  (3)在有条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的情况下,应对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管理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既是文明施工管理的一种形式,也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是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制定有关措施,鼓励岗位作业人员开展各种比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投入
  这是《安全生产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根本性的措施。安全生产本身的特点和大量的事实都表明,要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就必须有保证这种条件的安全生产投入,而没有或者缺少这种投入则很难说是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
  7.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从理论上讲,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该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在实际工作,某些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很小,人员较少、工期较短,可以不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就可以。因此,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是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这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
  8.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不论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愿意,都必须依法办理本条规定的保险,以维护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的利益。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9.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管理安全设备(设施)
  安全设备(设施)是对安全生产具有直接保障作用的有关设备。由于安全设备(设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有必要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自始至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种类、单位、环节很多,要求也比较严格,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不能采用。
  10.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序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做好安全生产还要靠制度约束,用科学的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奖惩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重奖重罚,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队长、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整改和做出处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