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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缺位”

作者:黄河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3日

  各单位制定目标计划,安全等责任状层层落实分解,以期让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然而笔者近日来到某一施工现场时发现,虽然这个现场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设施到位,但在向农民工们询问施工安全事项时,他们有的回答不上,有的则在施工现场连安全帽的正确使用都不会,更谈不上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和运用了。

  据了解,有些单位在对待正式工与农民工的态度上分成“两级”:正式员工定标准、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上下形成分级保安全的责任目标体系;而农民工大多是短工,人员流动非常频繁,采取的管理方式往往是“经济型”和“节约型”,进厂不严格实行三级 制度,忽视安全技能培训。尤其是新来的农民工,仅仅在接受简单的 和培训后就匆匆走进施工现场。大多数农民工,为了赚钱往往对安全条件不太讲究,安全意识淡薄,自救方法更是知之甚少,一旦遇到险情,就会酿成大祸。

  笔者认为,尽管现在大多单位在工资、劳动保护等方面都能及时兑现,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好评,但这些替代不了扎实有效的 。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农民工成为众多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民工流动性强,大多是短期合同,工程完工合同到期,因此有些单位认为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费力费时不经济。可见,加强对农民工 是一个思想认识的问题,丝毫不可“缺位”和“失衡”,用人单位应时刻把农民工的安危放在心上,针对他们的特点建健全相关机制,以多种形式加大对他们的 和培训力度,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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