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装药、堵塞
①项目经理签发“爆破通知单”后实施装药、堵塞工序,装药工作区应设立警告标志,进入装药工作区的人员须佩戴统一标牌。
②装药前质监员应根据“爆破器材检验作业指导书”逐项检查爆破器材,并填写“爆破器材验收记录表。”
③装药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项目经理应事先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填定“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
④根据爆破规模及形式的需要,可将爆破范围分成若干区域,责任到每个爆破小组,并将炸药、雷管分发到各小组,由小组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收。
⑤装药、堵塞工序施工前,设计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⑥接受了技术交底的操作人员负责装药、堵塞,此项工作按“爆破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
⑦装药、堵塞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填写“施爆记录。”
⑧剩余爆炸物品不得在外过夜,剩余过多时需送回公安部门指定的爆破器材库,剩余少量爆炸物品可在爆破场地销毁。
(10)爆破防护
①设计文件中应包括爆破防护的要求和方法。
②爆破防护的施工与网路联结(11)并行进行。
③设计人员应向防护施工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④防护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指派专人监督、指挥施工操作,以免防护施工过程中损伤雷管脚线和爆破网路。
⑤防护施工工作按“爆破作业指导书”操作。
(11)网路联结
①由项目经理对负责起爆网路联结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并指定1名网路联结负责人。
②网络联结按“起爆安全作业指导书”操作。
③起爆网路联结之前,设计人员应向网路联结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12)网路复查
①起爆网路联结完成后除了网路联结人员自查外,设计人员对全部网路至少进行一遍复查。
②复查中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网路联结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纠正后填入“施爆记录”的网路检查栏。
③网路复查确保无误后,由联结网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施爆记录”的网路检查栏中
签字。
(13)警戒
①警戒工作从爆炸物品进场后开始,在公安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②警戒组应统一信号,明确要求和任务,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确保通讯畅通。
③警戒组在爆前30min由爆区向外清场,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④完成清场工作后各警戒点立即向爆破指挥部汇报清场情况。
(14)起爆
①爆破指挥部在起爆前2h开始启动,起爆指令由现场总指挥长下达。
②起爆前10min进入起爆状态,零前lmin开始充电,零前10s倒计数命令起爆。
③起爆工作由项目经理指派起爆员操作,起爆员应事先了解起爆站的周围环境,明白起爆口令。
④起爆员应事先对起爆器进行校验,必要时作起爆网路试验。
⑤起爆员遵照爆破指挥长的口令实施起爆。
⑥起爆后10min技术人员进入爆区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报告指挥部,待指挥部下达解除警戒指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爆区;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尽快研究处理办法,经批准后立即执行。
⑦爆破作业完成后需填写“施爆总表”。
(15)爆破效果总结
①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半月内,爆破施工方由项目经理编制完成“爆破效果总结报告”,并报公司总工和总经理。总结报告应总结本次爆破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爆破质量改进作参考。
②监督方也在爆破后半月内写出“爆破效果评价报告”,此报告送业主(甲主)、施工方和公安局各一份,公安局在“爆破工程审批表”的爆破效果评述栏内签署意见后,退还一份给施工单位存档。
3.施工中形成的记录资料
(1)项目实施计划;
(2)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
(3)预处理和钻眼质量验收报告;
(4)爆破通知单;
(5)爆破器材验收记录表;
(6)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
(7)爆破工作日志;
(8)施爆记录;
(9)施爆总表;
(10)爆破效果总结报告;
(11)文件收发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