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梯子支靠的角度为75°左右,支靠时梯子顶端伸出去的长度应在60厘米以上。
(8)梯子上下部分应用绳索固定,不能固定时,下面须有人保护。
(9)操作人员上下梯子时面朝内,不得以不稳定姿势作业。
5、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措施
(1)施工现场孔洞必须加设牢固盖板、围栏或架设安全网。
(2)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
(3)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且要钩挂牢固,禁止在玻璃棚天窗、凉棚、石棉瓦屋面、屋檐口或其他承受力差的物体上踩踏。
(4)凡施上的建筑物高度超过10米,必须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米宽的安全网。
(5)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钩挂在牢同可靠的位置。特别危险场合还要挂好安全网。
(6)使用梯子前应检查强度,特别是要注意有无缺档、裂纹、腐蚀和防滑垫。
(7)梯子支靠的角度为75°左右,支靠时梯子顶端伸出去的长度应在60厘米以上。
(8)梯子上下部分应用绳索固定,不能固定时,下面须有人保护。
(9)操作人员上下梯子时面朝内,不得以不稳定姿势作业。
6、化工企业的“十个不准”
进城务工人员如果在化工企业工作,必须了解“十个不准”,因为这是多年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
(1)严格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禁火区内不准驾驶无阻火器的车辆。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上班前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企业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的,不得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无人监护,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专业人员确认,不准启动。
7、焊割作业的“十不焊割”
焊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一些农民工朋友从事焊割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
(1)凡未经专门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不合格、未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防护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时,没有12伏低压照明、通风不良或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及构造的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或管道,未经彻底清洗和有关物质处理,未消除火灾爆炸隐患的,不能焊割。
(6)有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或隔热、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等,不能焊割。
(8)焊割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做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如防爆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电焊明火操作相抵触的作业,如汽油擦洗、喷漆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作业,不能焊割。
8、机械操作中的伤害事故防范
各类机械设备在运转中都可能发生对人体的伤害事故,这类伤害主要表现为:碰伤、压伤、轧伤、卷缠。因此要格外注意安全防范,稍微疏忽一点,就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1)对于机械伤害的防护,最根本的是要将其全部运转零部件进行遮拦,从而消除身体任何部位与其接触的可能性。具体地就是一定要做到“转动有罩,转轴有套,区域有栏”,防止衣袖、发辫和手持工具被绞入机器。
(2)检修或清扫时,必须先断电关机,待机器停妥后方可检修、清扫。
9、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有窒息危险作业的人员,应接受防中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并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急救措施、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应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应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10、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 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2m以上高处作业。
(5)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制定可靠安全措施,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严禁临时用电。
(8)未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