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工队伍素质较差,缺乏必要的质检手段和统一的验收技术标准
从对目前已建建筑的调查情况看,防火阻燃处理的施工队伍大多不具专业化,阻燃处理大部分是各单位自行购买防火涂料,自行组织施工,施工人员的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因而涂层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值得考虑深究。另一方面,该项工程的验收缺乏必要的质检手段,没有严格的统一的技术标准,只凭施工单位的自我介绍和检查人员的直观认识来定性确定是否达到阻燃要求,而不能对其阻燃程度加以定量分析和衡量,加之检查人员对防火涂料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不同,以致于留下一些隐患,从而影响可防火阻燃处理的效果。如施工过程中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审核图纸上的要求去做,不懂喷涂技术,随意估算涂层厚度,不按程序作业,基层不作任何处理,就直接喷涂防火涂料,导致工程还未竣工,已出现防火涂料大面积脱落现象。
5、市场管理不规范,工程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防火涂料市场发展迅速,原有的规章制度已不能满足市场管理的需要,形成了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市场准入、市场逐出机制不健全。二是消防机构也存在着对防火工程监督不力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对于建筑单位送交的设计施工图纸只管审核不抓落实,导致施工现场与图纸设计脱节;在防火工程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体系,消防执法中依旧停留在用眼看、用手摸等不规范的做法;工程竣工后不能及时验收,让隐患遗留在使用中。
二、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防火工程造成的火险隐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轻视火灾预防,对违规施工存在侥幸心理。消防单位应利用此类火灾的实际案例,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规范防火的意识。宣传中不应过重宣传或选用薄型或超薄型防火涂料,而有意冷落厚型防火涂料的使用。
2、正确选用防火涂料品种
目前市场防火阻燃涂料的品种繁多,其防火性能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分清防火涂料各品种的作用,把握其性能,并根据基材涂层正常使用条件及火灾环境条件等正确选择防火涂料的品种。不能把饰面型涂料用于保护钢结构,因为饰面型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火涂料在组成、制造工艺、质检方法和标准以及施用技术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产品,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将技术性能仅满足于室内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标准要求的产品未加技术改进就用于保护室外钢结构,因为露天钢结构要经受热晒寒冻,风吹雨淋,在化工企业中还有酸、碱等介质的腐蚀,环境条件较苛刻,因而露天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用还应考虑其耐水、防冻、防腐等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涂料的防火效能。如耐火极限不超过1h时,可选用超薄型或薄型防火涂料,耐火极限不超过2.5h时,可选用薄型或厚浆型防火涂料,耐火极限在2.5h以上时,应选用厚浆型防火涂料。
3、确立检验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制定统一的阻燃处理检查验收标准,使防火处理工程质量的验收、检查有据可依,由于防火阻燃处理的技术要求较高,除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知识外,还应配置必要的涂覆和检测设备。防火阻燃的施工管理可按照消防设施的施工管理,实行施工队伍专业化,认证管理,对其定期培训,资证审验。还应适时修正法令规范,更科学地评价防火涂料的性能;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应加强系统理论学习,定期培训,了解防火保护后材料的燃烧性能及相关标准,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的职能。
4、强化监督管理,把好产品生产、经营关
凡是防火涂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消防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耐火性能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方准出厂销售,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技术性能、制造批号、贮存期限、适用范围;凡是防火涂料的经营单位,进货时须向厂家索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销售时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并实行挂牌经营制度,标明产品的生产厂家、技术性能、产品检测机构,适用范围等内容;对违反生产不合格产品,危害公共安全者或无照、无牌经营者,要依法严格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要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广大用户和群众的利益。
目前防火涂料已成功地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地下工程以及电缆设施等防火工程。在我国,防火涂料的研究及生产虽然起步较晚,但十分活跃和迅速,在各个应用领域都有了较成熟的研究,并正向节能、低污染、高性能、耐水、耐蚀、装饰性等多功能方向发展。目前在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建筑结构、构件、装饰用材的防火问题之时,采取涂覆防火涂料仍是最简捷和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