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防火防爆>>正文

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5日

  (1)危险化学品仓库电力装置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2)危险化学品库房内的电气照明设备必须安装防爆型的。如亮度不够或装防爆灯有困难,可在库房外面安装与窗户相对的投光照明灯,或采用电线装在库外的壁龛式隔离照明灯。

  (3)甲类库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化储罐不应小于1.2倍。但35KV以上的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4)大型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独立设置的化工库,应采用独立的避雷设施,或在每座库房的两端防火墙上安装避雷针。

  (5)按照储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及占地面积,配备相应的、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