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是一种无色和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易燃,但不自燃。浓度10%以上的氨属于毒品法规定以内,并被视为二级毒品。如果发生氨泄漏将对人体有极大的影响。气态氨严重刺激眼角膜、呼吸道和皮肤。氨中毒会造成肺水肿(肺泡积水)和呼吸困难,只需几分钟之后,氨就会对脑组织带来中毒的影响,接着就是活动减弱和痉挛。在痉挛减轻之后会出现听觉下降,眼睛局部受伤时可导致角膜炎,并造成失明。吸入氨蒸汽会引起喉咙疼痛,鼻腔刺痛、阵咳窒息、眩晕、胸部阵痛、头痛恶心、浑身不适。在大量吸入氨时会造成肺水肿,过量会造成死亡。对皮肤的局部影响症状为发红、起水泡。口腔吸入氨水溶液会引起口腔和食道剧烈疼痛、咳嗽、吐血和便血。
液氨是剧毒品,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轻者造成人身的伤害,同时也对工厂的设备造成化学腐蚀。重者造成人员伤亡及生产停车事故。因此,做好液氨储罐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净煤气的安全、连续、稳定、优质、高效。
液氨储罐的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措施:
一、液氨储罐的安全管理
液氨储罐属于Ⅲ类压力容器。气化厂对液氨储罐的管理采用了系列化的三级管理方法:总厂级主管部门(机动处) — 分厂级管理 — 车间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有专业部门对全厂氨吸收制冷系统的液氨储罐实行定期的检验,并将大容量的液氨储罐列为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做为工厂安全监察的重点工作。液氨储罐的液氨贮存量一般留有10%-20%的空间,这样可有效保证液氨储罐安全使用。十多年来,气化厂始终将液氨储罐的安全列为生产中的头等大事,尤其在夏季高温时,采用有效的降温,在储罐上设置了水幕喷淋的办法,从而确保了液氨储罐的安全使用。每年专业部门都对系统内的液氨储罐实行安全技术检验及安全评价,使液氨储罐的使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液氨储罐的安全阀
安全阀是液氨储罐的主要附件,装在每个液氨储罐上的2个安全阀,是为了保证液氨储罐在超压情况下得到保护,液氨储罐的设计压力为2.5MPa,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2.0 MPa,液氨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1.65 MPa。考虑到为在安全阀开启后液氨不扩散到空间,把安全阀的泄压口和氨气事故处理系统(备有氨罐回收装置)对在用安全阀实行档案管理,对每个安全阀的使用情况进行在线监控,责任落实到每个操作员工;经常对安全阀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到了不超期使用、不腐蚀、不失控,这样可以发挥安全阀的安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