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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问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9日

  2.3国家发布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有关制度,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的依据。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目标就是无人不懂安全,无处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4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严肃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肃对待事故,处理责任者,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各个专业的管理,做好各项签础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绩的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

  必须执行严格监督.要首先劝阻.对劝阻不听者,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违章者主骨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经过 和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3如何进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的评价

  化工企业应依据本企业需要选择安全评价机构。《生产安全法》第四章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和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资质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颁发的资质;另一种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自治区安监局颁发的资质。化工企业在选择安全评价机构时,要索取评价机构的资质书,查阅其业务授权范围是否有与本企业要开展安全评价的类型,对于新建的化工企业选择安全预评价,而对于老化工企业选择危险化学品专项评价。对外省的安全评价机构还要索取在本区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备案文件。审查无误后企业与安评机构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完成日期和收费标准,并到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牵涉到安全评价的延续性(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每二年进行一次)、属地管理和日后安评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建议化工企业选择本区的安全评价机构。

  化工企业应编制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五)中规定: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根本避免。尤其是化工生产企业其生产特点(高温、高压,产品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工艺装置复杂不可预测因素多等)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化工企业要从容应付紧急情况,就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使事故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从以往安评来讲,此项工作是各企业的薄弱环节,化工企业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满足事故救援时要求。化工企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危险目标的数量和分布图;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预防事故的措施;事故的处理;现场医疗救护;紧急安全疏散;社会支援等。

  企业决不能认为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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