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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检修中的用火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2日


    .监火人和动火人在接受火票之后,要熟悉火票上的安全措施,如有异议应立即对审批人提出,以便作出更全面的修订。除此之外,监火人还要经常检查、确认动火环境和安全措施的变化情况,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用火人动火。
    所辖区域的监护人必须是此岗位的操作工,遇交接班时监护内容必须纳入交接班的内容中,交班人与交接人双方都将火票的三联收回补签字,并应在交接班本上将监护责任、施工单位及人员、工程项目等纳入交接班内容之中,双方签字确认,接班人签完字要立即到现场履行监护职责。
    监火人、项日负责人、审批人等签字一定要本人填写,—定不能代签。在审批签字前应对火票和用火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要明确用火单位、区域,部位、时间、范围、用火人和现场监护人;要确认分析数据、用火方案和用火安全措施。只有在以上项目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同意。
    审批人士要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动火设备本身,二是用火的周围环境。如塔、罐、釜、反应嚣、换热设备、机泵、管道等,不论什么设备,首先都必须吹扫置换干净,与外部连通的管线要关好阀门,加上盲板与之隔离,设备内采样分析合格。密闭设备用火时敞开最好,有条件时通蒸汽或氮气。其次要检查用火设备周围环境,有无泄漏或敞口设备,如有应加以消漏、封闭和遮挡,要消除附近可燃物质,封闭下水井和地漏;有风天气为了防止将火星吹走,应以石棉布等阻燃材料围接,大风天应停止用火;高处用火应将焊渣围接住,不得下落四处飞溅;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通风。应尽量避免带物料动火,非动不可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特殊动火处理,用火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用火审批人一定要深入现场了解好各种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掌握住每一项动火的特殊性,对应采取相应措施。如用火部位距地沟、地漏较近,就要将其封严堵好。另外,介质的不同、高处与低处、流量的大小、用火时间长短等等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火票的签发时间、数量控制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特殊用火和一级火票时,动火人、动火单位领导、审批人、监护人、分析人、用火申请单位领导等需签字的有关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办公,进行检查确认签字,火票必须在20分钟内开出;所有的火票必须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40分钟内开出;火票开出后,所有的动火单位必须在火票开出后1小时内动火作业,超过1小时后应重新办理。
    火票的数量应该严格控制,而且必须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签发。火票开出后,申请单位签字领导、施工主管单位签字领导、安环办审批人员要定时到现场督促、检查动火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动火时,主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协调解决动火中的安全问题;管辖区域单位、施工单位都必须派出用火监护人,只要现场有动火,现场就必须有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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