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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发生器的燃爆危险性及安全使用初探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6日

  乙炔发生器是利用电石和水相互作用以制取乙炔的设备。由于电石属于遇水燃烧的一级危险品,乙炔又系易燃易爆气体,所以乙炔发生器也是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压力容器。因此,正确认识乙炔发生器着火爆炸的原因,及其安全使用要求至关重要。

1  燃烧爆炸原因

    造成乙炔发生器发生燃爆事故的原因较多。例如:①结构设计不合理,冷却水不足或没有按时换水等造成电石过熟,罐体升温过高;②缺少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回火防止器等)或安全装置失灵;③发生器罐体或胶管连接处漏气;④装料换料时遇明火,机件之间或机件与硅铁之间相互磨擦碰撞产生火星;⑤在发生器罐体或胶管中形成乙炔与空气或乙炔与氧气的爆炸性混合气;⑥由于回火而引起;⑦电石质量差、含磷过多、颗粒太细或一次加料过多;⑧发生器内的压力或温度过高。
    加料时发生爆炸往往是由于电石含磷过多、有时火或电石篮与器壁磨擦产生火星等原因,引起乙炔与空气混合气体的燃烧爆炸。这类事故一般都发生于发气室内。有些发生器的发气室与集气室相互连通,并无水封,有些虽有水封但已失灵,因此,使发气室的爆炸波传到集气室(罐),引起集气室连爆。当泄压孔没有足够的面积时,往往把发生器炸坏。
    换料时往往由于电石过熟,遇到其它明火、碰撞产生的火花或磷化氢自燃引起发气室内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爆炸。
    回火爆炸事故:在焊接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这类事故有两种情况:①加料后工作刚开始时,积存于发气室的空气没放净,造成乙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②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乙炔与氧气混合气的爆炸。回火可能引起回火防止器、集气室或主罐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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