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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点)监控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5日

 1危险源(点)辨识管理的内容详见安泰集团《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管理办法》。

  2集团实行危险源(点)分级管理;按危险度分为四级:T级(集团)、A级(厂、部)、B级(车间)、C级(班组)。

  a)T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场所;

  b)A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场所;

  c)B级危险源: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d)C级危险源: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场所。

  3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集团危险源(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危险源(点)管理制度或细则。

  4各单位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危险源(点)制定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反馈信息,“T级”反馈报送安全监督管理部,“A、B、C级”反馈报送各单位安全机构,对发现的隐患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和进行复查验收。

  5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单位负责人或不按规定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查的负责人,对所有发生的事故要承担责任。

  6重大危险源由所在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集团分管生产的副总应为执行救急预案的总指挥。

  7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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