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质量不良引起火灾
(1)管内杂物引起二次燃烧。有几个电厂供油管道基建施工时或批量更换供油管路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杂物、铁屑、焊渣掉入管内的措施,工程完工后又未进行认真的吹扫,即把油燃烧器装上投入运行。致使油燃烧器长时间雾化不良,造成尾部二次燃烧。我们建议供油管道施工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管子内壁要光洁,防止杂物落入,施工完毕后要多次进行大蒸汽流量吹扫,油枪应在炉外进行试验,确认雾化良好,再装入锅炉备用。
(2)阀门漏油引起火灾。有一个电厂由于炉前燃油阀门漏泄,油漏至煤粉燃烧器热风箱上,并渗入保温层引起着火,把一个角的燃烧控制设备全部烧坏。我们认为燃油系统的阀门应列入大小修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3)关于燃油管道及焊口的检验问题。国内有个电厂曾发生因供油管道裂纹引起严重火灾事故。据了解在所查评的电厂中对燃油管道、焊口一般都没有做无损探伤检验。我们认为燃油管路的漏地容易引发大的事故,而且投产后,要处理管道漏泄,都要停止系统运行,进行吹扫,许多地方还要提出动火申请,因此对油管道施工应给予特别重视。新建油管道要对管材逐根进行检查检验,由高压合格焊工施焊,对每个焊口进行无损探伤,并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超压试验。
对已经建成的电厂,油管道都处在保温层内,有些又处在高空,全面检验有一定难度。我们建议在锅炉房内接近热体的油管道要补做检验、检查,确保管道无裂纹、重皮等缺陷,焊缝质量良好;热体要有良好的保温抹面层或铝皮,防止漏油渗入保温层内。建议油系统每运行5~6年或批量更换油管道及阀门时进行工作压力1.25倍的水压试验。
三、伴热系统管理问题
(1)伴热使停用重油管道超压。有一个4X300MW火电厂,其重油供油工作压力6.0MPa。有一天发现锅炉炉前压力表爆破,重油喷出。据查:该重油管路停止运行后,泵出口问及炉前截止间关闭,实际上已成为密闭管路,但其伴热系统并没有相应停止供汽,仍在不断加热,致使管内重油严重超压,检查其他没有爆破的压力表,表针已指到最大值(顶表),油压超过10MPa。为避免此类事故再度发生,建议重油系统停用时应相应关闭伴热系统,必要时可以在重油供油管上装压力报警装置。
(2)有一个电厂燃油系统已运行20多年,油库区及厂外重油管道的伴热管仅在1999年一年内就因漏泄处理了100多处。原因是内壁汽水冲刷,外壁风雨浸蚀,致使弯头及直管管壁减薄漏泄。建议拆除保温层,批量更换以消除隐患。同时也对油管进行检查,测量壁厚,若有必要一并换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