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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高处作业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3日

  ③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

  ④电气焊作业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向下乱溅。

  ⑤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交叉作业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临边防护要求

  ①登高作业现场应设有防护栏、安全网、安全警示牌,除有关人员,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点下通行或逗留。

  ②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或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

  ③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

  ④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⑤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

  ⑥使用外脚手架,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 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

  1、监护人一般在地面上或坠落面上进行监护,建立联系信号,时刻与高处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2、作业前,会同作业人员检查脚手架、防护网、梯子等登高工具、防护措施完好情况,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3、设置警戒线或警戒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区域。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由监护人负责联系。

  4、监督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物品、工具的安全摆放,防止发生高处坠落。

  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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