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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对策

作者:王启文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6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浙江省民营企业,尤其是小规模生产经营型民营企业(以下简称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到2006年上半年为止,全省共有五十人以下的企业多达四十余万家。但由于小型企业的生成速度快,数量众多,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低,且事故不断发生,因此给我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形成诸多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分析,提出一些粗浅对策及建议。
  
  1 小型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特点分析
  
  1.1市场准入无序
  
  目前,小型企业的设立,除一些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特种行业外,无须经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审查核准或认可,也无须经过经贸、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的立项,便可直接取得相关执照,进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在此状况下,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再缺乏相互之间的企业信息沟通,那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甚至当地基层政府,根本不清楚各类小型企业的存在与否,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造成盲区。特别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对企业“三同时”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无法正常实现,难以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此外,还存在大量连相关执照均不办理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上述这些小型企业均尚未纳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范围之内。
  
  1.2日常监督缺失
  
  小型企业的特点,一是数量众多;二是分布区域散;三是受市场影响较大,产品及生产工艺变化较大;四是受资金制约等因素影响,生产过程缺乏连续性,时而生产,时而停产;五是人员不固定,受各种条件影响,生产、经营人员甚至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经常调换。安监部门由于受人力、物力等因素制约,对这些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大都难以到位,日常监督缺失较为明显。
  
  1.3员工素质低下
  
  小型企业员工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作为小型企业经营者,自身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即使在主观意识上开始重视安全生产,但在客观上仍缺乏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相应专业经验或能力。作为小型企业从业者,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一是自身安全意识差,从未经过较为系统的工业化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尤其未经过安全生产理论和操作培训或训练,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擅自盲目蛮干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上岗前未具备安全技术素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卫生条件、工艺装备水平、安全防护设施等知之甚少。
  
  1.4隐患整改不力
  
  小型企业起步维艰,从手工作坊式开始发展,大多因陋就简资金匮乏。因此,小型企业经营者对待事故隐患的整改态度,一是拖拉,等待资金周转到位后再进行处理,一拖再拖;二是侥幸,感觉事故隐患不一定会马上引发事故,心存侥幸,忽视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将就,以减少或不投入隐患整治的资金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即使安监部门已对其采取责令整改、停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但仍然我行我素,整改不力,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1.5风险应急少为
  
  小型企业往往对自身安全不做风险评估,与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不做评析,风险意识几乎为零,应急措施更是不着边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投保率低,企业财产保险投保率更低。在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与对策方面,小型企业极少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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