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存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灼伤、中毒等事故的潜在危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多人伤亡,给职工和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此类事故并不少见。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高度,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十分重视,要求各级政府、各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更应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预防,以促进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安全理念要确立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危险环节,在外资、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切实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首先必须在思想意识上,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确立新的安全理念。
1.依法经营
全国人大早在1994年就审议批准了国际劳动组织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国家为积极推进我国化学品管理与国际接轨,在认真吸取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行动指南,企业应当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否则,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职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受安全生产法律保护。要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紧持以人为本开展工作,尤其是企业领导要树立“人命关天、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安全观,时刻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心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引导职工自觉地“珍惜生命,关爱生命”,主动消除本车间、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而把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3.优先投入
预防事故客观上需要成本投入,防范胜于救灾,不投入或投入不足,必然要发生事故,造成因小失大的后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尤为如此。国外安全经济研究成果表时:安全投入产出比为1:6。显然,安全投入本身能够产生效益,且没有事故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因此,各企业领导务必纠正“重生产、轻安全;想平安、不投入”的错误倾向,优先、充分满足预防事故的各种经费需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为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安全距离要达标
安全防护距离是防止事故危害的科学界定,如果达不到规定的距离,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周边的人群、财产就要连带遭殃,同时,外来火种的入侵,也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危险化学品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344号令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坚持安全防护距离标准。
1.合理选址
项目选址决定着企业未来的发展,一旦失误,将终身遗憾。一要顾全大局、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将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放入危险化学品规划区建设。二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强制执行国务院344号令第十条规定,与相关区域、设施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以防止爆炸冲击波对周围重要设施的破坏以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三要争取当地政府的行政许可和支持,并在拟建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安排其他明火项目和民用住宅。现有装置达不到安全距离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搬迁。
2.开展安全预评价
要依靠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手段,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原料和产品,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建议,以指导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企业安全管理。
3.科学设计施工
要保证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的长治久安,必须从根本上阻断易燃易爆系统的形成,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工程设计,决不能随意搞“拍脑袋”工程,否则将要埋下新的事故隐患。1份系统设计安全性等于1000份的应用安全性。企业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内容,对项目的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工程装置及配套安全设施,进行项目的系统设计。同时,招聘有资质单位,依据工程设计,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对压力容器、压力管线、安全装置等认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