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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石油(浅海)作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4日


 
法制化的
 
    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据道:

    胜利海上石油作业对外开放合作较早,起点高,因此,外国作业者和国内其它油田作业者很多,要对外国作业者进行管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胜利油田安全管理部门借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全管理的经验,结合浅海石油作业的实际情况,将法规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已经发布实施的法规和规章共24个,基本覆盖了海洋石油作业的所有方面,使得海洋石油作业全方位、全过程都有法可依。

     这套法规体系分为两个系列,一个是技术监督系列,由《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两个法规组成,主要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海上生产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第三方发证检验的工作;另一个是安全管理系列,由22个法规和规章组成,主要规范海上石油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些法规和规章又可分为以下4类:

     一是作业许可与作业认可类,共有8个规章,详细规定了钻井船、海上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和各类海上石油作业船舶作业认可的办法。

    二是安全规定、规则类,共有10个规章,对海洋石油井控、硫化氢防护、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电气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放射性及爆炸性物质安全、直升机安全、守护船安全、弃井安全、系物安全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事故应急及管理类,共有2个规章,对作业者应急计划的编制、作业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

    四是人员培训和资格要求类,共有2个规章,对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海上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科学的安全
 
    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据道:

    在坚持法制化管理的同时,胜利田根据国际竞争的需要,积极引进和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套以危险识别、风险评估为基础,以保护员工健康和生命以及防止企业资产损失为目的,定期审核、持续改进为核心,融入企业文化的科学的安全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试运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后几年,将以进一步完善体系和规范运行作为海上石油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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