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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行业亟待加强监管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7日

   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危险,威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由于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设备简单,上马容易,收效快,受经济利益驱动,企业数量发展很快。这些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分布地域分散,行业中存在着诸如无证生产、生产设备简陋、管理不到位等较多事故隐患。从目前全国情况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许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屡屡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合法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1、私营生产企业不断增加,安全隐患问题比较突出。由于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简单、投资小、见效快、入行门槛低,私营、个体企业纷纷介入这一行业增大了安全规范生产管理的难度。这些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日常管理存在诸如不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全、无安全台帐等漏洞和缺陷,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不健全,对职工的 尤其是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转岗培训不落实;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对职工危害防护教育不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生产车间的防火、通风隐患较多,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企业装置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修、检测,给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隐患。

2、大部分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有关政策缺乏了解。除工商营业执照外,其余各种许可证的未领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溶解乙炔为例,2000年底,全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有600多家,而据保守估计,全国在生产的乙炔企业数超过2000家,无证企业数是有证企业数的两倍多;网上查询内蒙古自治区现期取得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有18家,而据了解,生产溶解乙炔的企业数有30余家,有近一半的企业未经过许可就擅自建设装置、开工生产;绝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未经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未领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部分企业以为消防队发的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的企业甚至不知道要申领安全许可证,法律、法规意识亟待加强。

3、液化气、压缩气体生产经营比较混乱,安全问题尤为突出。目前全国钢瓶管理十分混乱,串瓶问题十分严重。钢瓶在各企业间互相流通,出于成本考虑各企业都不按规定清洗或处理钢瓶,造成钢瓶内气体质量不能保证,甚至有些企业不按要求定期进行钢瓶的检测、检查,安全隐患十分严重。此外,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甚至爆炸,同车混装同室混存气体出现事故的机会更大。现在有不少企业,特别是一些小经销点,同时经营溶解乙炔和氧气,安全设施与措施达不到规定要求,在生产、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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