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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作者:李荣安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7日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落实难(4)

    安全生产的要求原本就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只有与生产经营的每个成员上至总经理下到每个职工都自觉行使自己的安全职责,才能真正确保全过程的安全,正因如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才成为安全生产的一条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一些企业为各级各类人员、各专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却因种种阻力难以落实到位,致使事故频发,其原因就在于相当一部分人员认为安全是安全部门的事,自己从不把行使安全职责当一回事。因此,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花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居什么岗位就要负什么责任,这应该是没有什么可商量的,如技术人要对自己所设计的项目负安全设计责任,在设计项目时都要做到:“三同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对该项目安全全面责任;岗位操作人员对需要在该岗位上动火的周围环境安全负责等。

    此外,企业要建立多渠道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推行安全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杜绝形式主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重视(5)

    企业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担负着重大责任。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是代表厂长(经理)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然而,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有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被撤消或合并,安全专业管理调整频繁,队伍不稳,一些单位的安全科成为名副其实的“安置科”,安全部门待遇偏低,加上安全管理难度较大,有能力的人不原意在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制约了安全管理的进步。

    安全管理部门还没有起到督导作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法官”地位没有确定。这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是来自职工的压力。如有的技术人员,搞工艺设计时对安全设要求不严,似乎只要安全人员点头就有“安全感”,更有甚者工程完工验收时,还要安全人员帮他“安全”,来一个安全人员签字,使自书的工艺设计“高枕无忧”,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自己工作质量不负责任的体现。其实,干什么工作,哪里最危险,只有在具体岗位上的人员最清楚,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帮你“安全”,而是检查、督促你是否落实好安全措施,是否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来自领导的压力。不少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评价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使一部分敢于管理付出较多而遭误解的安全员心寒,只好明哲保身,出了事故不问青红皂白,首先拿安全人员“开刀”。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这好似公安人员抓到犯罪分子,而首先遭到判刑一样,是不能履行好自己分内职责的。
 
有待提高职工安全知识与技能(6)

    各类事故预防的侧重点应放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当安全技术措施解决不了问题时,则要把强化安全操作者的安全意识,按操作规程操作作为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不符合生产实际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废除,要根据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发展的需要,重新建立起能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员工操作行为的作用。

    随着企业“下岗分流”的实施,在企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人多岗”的情况,若一旦出现什么异常情况,职工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和解决,势必会酿成恶果,这无形中增添了安全生产的风险。企业必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强化培训,增强其防范事故的能力。特别是要教会重点要害岗位上的职工,要从理论上弄懂所在岗位工艺反应原理、工艺流程、设备构造及操作特点等。要教会职工在实践中多动脑筋,要善于积累操作经验,找出时间短、效果好的操作方法。同时,要吸取同类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良好的安全技术技能能使职工不慌不乱,果断正确地处理每一个异常问题,使应急处理能力恰到好处,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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