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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灾害性天气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害分析

作者:徐光亮  来源:青州市安监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9日

目前已进入夏季主汛期,高温、雷雨、大风、潮湿等恶劣天气较多,极易引发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综合各类事故案例,对汛期灾害性天气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害分析如下:

一、高温。

夏季气温高,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害主要有:
1、易燃易爆物质挥发速度快,挥发量大,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并达到爆炸极限。
2、气、液体因升温造成升压,储存设施、输送管道、阀门、法兰承压加大,增大泄露、爆裂可能性。
3、挥发性有毒物质易造成熏呛、中毒。
4、高温易造成操作人员忽视劳动防护,易与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接触。

二、雷击。

夏季雷击较多,能量巨大,破坏性极强,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主要有:
1、避雷设施易因锈蚀导致连接不良。
2、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设施如各类储罐、反应釜、反应塔往往较为高大,易遭雷击。
3、金属管道、线路互相连通,遭雷击易引入车间、设备设施。

三、强降雨。

强降雨水量大,与一般淋雨不同,往往造成多种危害。
1、仓库、车间房顶易漏水、门窗易灌水直浸物料。
2、地面积水造成承重基础沉降,易导致建筑物倒塌、设施移位、管道拉断。
3、地埋罐区充填不严或充填物冲蚀情况下,易造成地埋罐漂浮。
4、形成较大径流时,易漂浮桶装物料。
5、电气设备极易漏电或断电。
6、运输车辆制动距离大幅减小。

四、大风。

强对流天气都有短时、高速、破坏性强的大风出现。极易造成高处物体坠落、管线损坏、火源散逸、物料吹散。

五、空气湿度大。

在较高湿度环境中,主要危害是:
1、设备易锈蚀,管线等承压能力减弱。
2、线路易漏电,造成触电或突然断电危及正常工艺。
3、遇湿可燃、自燃危险化学品遇水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特别是电石等无水状态下稳定的固体,储存时易疏于防范。

因此,要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努力避免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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