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连环爆炸,伤亡惨重,触目惊心。更为严重的是,该爆炸直接导致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在国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透过这起事故,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下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但仅靠硬性规定来抓安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注重在管理中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
笔者以为,在安全管理中强化“以人为本”,首先也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树立起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形成做好安全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如果只是出台硬性管理规定,强迫职工去执行,这种模式一个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员工对企业完全没有认同感。人和“物”毕竟是不同的,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以奴隶待我,我以奴隶报之。具体来说就是在安全工作中,不表现出任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上级安排多少,我就做多少。而安全隐患是动态的,安全管理也必须依靠直接操作者的动态行为去执行,仅靠硬性规定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把加强职工的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作为企业的职工,只有掌握娴熟的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才能提高对问题、事故的预见性和准确判断,才能更有效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企业安全。而安全知识的获取、业务技能的提高不是凭空就有的,必须靠培训学习获得。因此,企业要为员工创造机会、创造环境,逐步实现业务水平和安全常识与技能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