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化工企业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安全 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那么一旦发生事故,第一个受到伤害的必然是我们自己。因此,为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决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严格按规程办事,让事故远离我们,真正做到事故苗头不在我们身上身旁出现.
安全”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把安全工作作为化工企业的重中之重,体现了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高度负责精神,只有让安全理念成为员工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动时,企业和员工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
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经过
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会逐渐淡忘;已经建立起来的对安全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的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从石油系统发生的有记载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可以看出,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占88%,因而,要想保证安全生产,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对安全生产进行控制,就必须开展经常性的
。 经常性的
是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
安全防范重于泰山,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也不是哪一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是惨痛的教训写出来的。一幕幕血的教训和一例例安全事故向我们警示“违规操作,习惯性违章和麻痹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任何无视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只有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实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讲安全”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企业的兴旺发达。 我们要结合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自己的切身感受,自己教育自己,使每位员工在工作前都要“回顾”过去在类似作业中曾发生过哪些安全问题,有什么教训?“预想”现在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什么安全隐患?牢固树立一丝不苟按章作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4年1月18日,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甲醇工段水洗岗位供水泵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通化化工公司位于通化市通化县二密镇化工路8号,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现有在岗职工750人,生产能力为年产合成氨10万吨、甲醇5000吨、尿素13万吨。
1月18日约14时15分,合成车间甲醇工段当班操作工姜某听见供水泵房有气体泄漏声音,即跑向泵房查看,与此同时,铜洗岗位的张某、在调度室的生产部部长王某及其他人员听到泄漏声音后,均赶往现场,刚到泵房外即发生了爆炸。泵房整体坍塌,姜某和张某被埋并当场死亡,王某受重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另有5人受轻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操作人员打开净醇塔底部去精醇工段阀门后,未同时开启稀醇罐的补水阀门,导致净醇塔底部稀醇液位低于300㎜的控制线,净醇塔底出料管口暴露在塔内高压(12MPa)气体中。高压气体沿出料管线窜入稀醇罐,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将罐顶掀开,净醇塔至稀醇罐的管线断裂,大量工艺气体(氢气约占75%)释放到泵房,达到爆炸极限,由高压气体在释放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做点火源引发爆炸。
安全绝不是每天挂在口头的一句空话,我们要把把安全理念转化为一种行为习惯,还要逐步确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让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耳畔常鸣,在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建设企业美好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