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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安全心理研究及对策

作者:张士昌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4日


  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其心理活动为:“这么多日子都过去了,今天还会过不去?”“这么多事故会偏找我?我遇然违章一次,难道就会碰巧出事故?”其实,事故就在他的身边,以往的侥幸仅仅是与事故擦肩而过,恰恰在此时就出现了事故。他们不了解引发事故的条件和安全生产的规律,并不懂得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而事故就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时发生了。无数血的教训说明,侥幸心理是招致事故的“祸源”,侥幸与不幸是孪生兄弟,侥幸与悔恨只隔半步之遥。
  1.5麻痹心理与事故的关系
  麻痹心理是导致矿工人为事故常见的心理原因。其主要表现通常形象的叫做“三乎”:马虎、凑乎、不在乎。即工作粗枝大叶,马马虎虎,不遵守安全规章,不讲求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态度上大大咧咧,满不在乎。
  产生麻痹心理的原因很多,从主观上讲是工作责任心差,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认真科学的工作态度;客观上,也许认为客观条件较好,较长一段时间未发事故;或是由于生产指标过高,压力过大,矿工认为按规程干,完成不了任务,从而把安全放在脑后。
  由于麻痹心理而导致的伤工事故案例很多。如某矿局就一个时期连续发生十起运输事故,死亡10人,经调查,各起事故的原因如下:第一,扳道岔未停车;第二,多人集体扒车、跳车;第三,矿车带病运行,而且在斜巷运输不挂保险绳;第四,强行扒车;第五,列车未挂红尾灯,超车行驶;第六,违章扒车;第七,信号工、把罐工脱岗;第九,不经联系,在轨道上山上行人;第十,无证操作。分析上述的十起事故,可以明显地看出,麻痹心理促成了事故的发生。
  1.6疲劳、磕睡与事故的关系
  煤矿井下作业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特别是采掘一线的工作,在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之下进行长时间的重体力消耗,有时还加班加点,身心经常处在超负荷的状态下,睡眠和休息都得不到充分的满足,身心极度疲劳,许多事故就是在疲劳及磕睡或熟睡时发生的。
  疲劳,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它是一种特殊的、多种感受的复合体验,包括:(1)无力感,矿工自己感到劳动能力有所下降或造成难受感觉;(2)注意失调,注意力易于分散,难以将注意力分配到不同目标,反应迟缓、怠慢;(3)感觉方面的失调,如手疲劳时,触觉和运动觉感受性会减弱;(4)动觉方面的紊乱,动作节率失调,动作呆滞或杂乱无章,动作的准确性和自动化程度降低;(5)记忆和思维障碍,可能忘记技术和安全规模要求;(6)意志衰退,人在极度疲劳时,自制力和毅力明显减退,这时矿工的安全意识非常淡薄,自我控制力差,应该打的柱子不打了,应该使用的前探梁不使了,什么爬车违章、违章连线等行为也顾不及了。正是由于疲劳而造成的心理歪斜,是“三违”普遍地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7)睡意及磕睡的出现,这是肌体的自我保护性抑制,这是人的主观意志极难控制,而这对于引发事故却是最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在一天24小时分类事故统计中,正是每天0时至6时是事故多发的时段。经调查许多矿区的情形都是如此,某矿近40年来事故统计,涉及总工数为996人,其0-6时的为357人,6-12时为197人,12-18时为255人,18-24时为187人。由此可见0-6时,竟占全部人数的36%,所以疲劳睡眠不足对于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2、事故的心理学对策

  防止事故的发生从技术角度,管理角度诸方面加强管理,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提高其技术能力,无疑对安全是有利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归根结底,人的不安全行为受人的不安全心理所支配,要使矿工重视安全,也就是说,要改变矿工对安全的态度,只有从人的心理作为出发点,寻求一系列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才更有效,这对于加强煤矿安全,是大有好处的。
  2.1建立有利的心理定势
  要教育每一个矿工,建立时刻首先想到“是否安全”的心理定势。煤矿生产由于条件的特殊,不安全的因素很多,工作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出现事故。三大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是极其重要的,但仅仅靠制度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是要靠人有强烈的自主保安意识。因为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是由人来执行实施的,只有职工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才能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要大力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时时把安全放在心中,养成在做任何一项工作之前,首先想到“是否安全”的心理定势,才会避免或减少事故。
  2.2 要因势利异,形式多样
  对于煤矿来说,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又是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贯穿全年,自始至终的进行,这是非常必要的,永远要坚持的。但是,从心理学上分析,人的心理接受外部刺激有它自己的限度,如果刺激适当,心理效应最好,如果刺激超过了限度,其效果反而下降,所以,一方面,在进行 和制度制定上应该分开层次,因矿工的文化水平、技术熟练程度、承担工作任务的轻重、特别心理素质的强弱各不相同,教育要有针对性,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另一方面,在制定利益分配政策上,与安全挂钩,明确利益与安全的关系。第三,在教育的形式上不能采取单一灌输式,而应采用电化教育、典型教育、群众教育、家庭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方法,使安全意识充满着矿工工作、学习、生活、娱乐、休息等各个方面,以增强 的效果。同时,反复是增强心理引导、心理刺激的一种重要有效的手段,在 中时刻应运用这一手段。但也必须懂得人们普遍存在的超限逆反、厌故喜新的心理,时时研究 所给予职工心理刺激的强度,特别是注意 的新颖性,因此,因地、因人制宜,力戒千篇一律,因循守旧,老生常谈。所以,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讨新形式,采用新方法,以增强心理吸引力,从而达到 的目的。
  2.3重点抓农民工心理素质的提高
  调查资料表明:在采掘第一线的工人中,农民合同工、轮换工等占全部工人的85%,其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能吃苦耐劳,是矿山生产的一支生力军。但对安全生产,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他们是轮换工人,采矿时间短,对规章制度不熟悉,对煤矿五大灾害不甚了解,缺乏煤矿最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第二,临时观念较强,主要以挣钱为目的,因此,在工作中重产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安全,安全意识薄弱;第三,心理疲劳。他们承担着双重担子,一是,在矿上务工挣钱,尽快脱贫致富,二是耕种责任田,一到“三夏”、“三秋”大忙季节,人在井下,心系粮食的种收,不能安心从事生产,造成疲劳过度而出现事故。
  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三者缺一不可。控制事故,从以上三个要素中,如果能控制其一就可避免事故的发生。从煤矿事故发生实际看,控制时间因素十分重要,如临下班前事故多,越是临下班时间,越容易发生事故。这在瓦斯爆炸、顶板事故中尤为明显。某矿建矿以来的顶板事故中,临近下班发生的占一半以上。
  究其原因有:(1)临近下班时间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此时的安全管理制度往往执行不严,流于形式,形成了临近下班时间现场安全管理“空位“。(2)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始下降,安全观念变的淡薄。(3)井下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环境差,近一班的重体力消耗,体力和精力减弱,稍不慎极可能导致事故。(4)临近下班时间,生产任务的完成与否,易产生两种不稳定情绪,一是没完成任务,就易冒险蛮干,违章作业,埋下事故隐患;二是如条件好,超额完成任务,就沾沾自喜,忘乎所以,也易产生事故。(5)矿工思想分散,一心想着快点回家忙家务,从事第二职业的矿工,已开始盘算自己的生意了。所以,控制易出事故时机,是实现安全心理控制的重要一环,就是应抓住如下几种时机,强化教育;逢年过节、农忙季节、发工资前后、深夜工作(0—6点);新工人初次下井等。从宏观上说,当生产被动,影响收入的时候;当安全生产周期较长的时候;当安全情况不好的时候;当安全质量检查过后的时候;当搞大小包工活的时候;当加班加点的时候;当生产条件多变的时候;当工程质量不好的时候;当久病愈后初上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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