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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浅析

作者:卢亮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8日

  近年来,爆炸物品的丢失,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爆炸案件屡见不鲜,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安的因素,严格管理好爆破器材有极其重要性。

    矿山使用爆炸物品频繁,煤炭生产点多面广,具有"三大"的特点:一是用量大。煤炭生产普遍使用炮采方法,促使得它的用量大;二是使用爆炸物品的队伍大。不管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煤矿、私人小矿井都是点多面广,必然配备相应的队伍,相应的人员,因而涉爆人员多,给管理工作增加压力;三是人员流动性大。由于矿山生产一般地处偏远山区,工作环境相对差,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导致工人稳定性差,人员流动性大,给爆破器材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另外,由于工人文化素质低,也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国家已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从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发放清退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对每环节更加认真地、具体地进行管理,确保爆炸物品不外流、被盗,在使用中确保爆破安全。

    一、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建立完整的机构,成立管理小组。领导带头,各部门配合,分工明确,哪些部门负责采购、运输、仓储;哪些部门负责发放、清退工作;哪些部门负责场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增强意识。对一些违章行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在领用火工品时,一些工人贪图方便,不使用合格的炸药袋,左手提一包炸药,右手提一包炸药,有些甚至嘴里还叨着烟;有些雷管、炸药同一人携带。针对诸如此类行为,要求我们强化安全管理,不得怀有侥幸心里,应通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爆破器材管理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状。通过总经理与矿长,矿长与队长,队长与放炮员、监炮员,供应部门与仓管员等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并对有关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使人人都参与管理,可取得很好的效果。

    通过对原有制度的修改、补充,使管理制度的内容更完整、更具体、更有指导性。如从原一人领用制改为监炮员与放炮员同时领用、同时退料,使发放清退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二、如何加强发放清退管理

    发放清退是最繁琐、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在发放过程中,放炮员、监炮员必须到库房领料实行双签名,由仓管员把关,凭放炮证逐一发放,雷管号码跟踪到个人,做好一人一号的记录。正确使用合格的炸药袋、雷管箱领料,否则不予发放。为了杜绝库房至井口这段距离的外流,全面实行火工品领用跟踪卡,由仓管员填写出库数,到井口由检身员开箱查对人井数是否与出库数相符;下班退库时出井数由检身员验收签章,仓管员核实退库数是否相符,放、监炮员同时签字,可有效地杜绝外流现象,但实际工作中常有一些检身员敷衍了事,工作失职,没有履行职责,给一些犯罪分子造成机会,把雷管偷藏在工作服口袋中,导致雷管外流,给企业造成损失,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还有一些班队由于工作面较远,只退雷管,不退炸药,炸药以领代用较严重;有些在井下工作面直接交接火工品使用,给管理造成混乱。因此应由安监员定时或不定时地巡查,加以监督,发现不退库的给予经济处罚,有时采取给放炮员、监炮员经济补贴,使他们能做到百分之百当班领用、当班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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