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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必须令行禁止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3日

   革命战争年代那首《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曲,已成了现代音乐的经典之作。而歌曲中的重要内容恐怕未必所有人都能记忆犹新,进而自觉地去付之于行动。歌曲的开头就开宗明义地唱到“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进而更明确地指出:“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中国革命之所以取得胜利,除了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英明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结果外,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如今,我们从事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以实现本质安全作为先决条件,而要实现本质安全,依然需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然而,在现在我们的一些同志思想上,似乎对“一切行动听指挥”不那么重视了,不那么情愿了,甚至产生了不少抵触情绪。从煤矿重特大事故接连不断的事实中就足以证明了这一点。今年“5•19” 承德市暖儿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8•7”广东大兴特大煤矿透水事故,就是极为典型的无视国家法规,无视矿工生命,无视党纪政纪,目无组织、目无领导、监管不力,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冒险组织生产酿成的恶果。我们姑且不涉及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仅从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角度就不能看出矿主对矿工的生命是多么的不负责任。由于诱人的利益驱使,暖儿河煤矿曾先后三次拒绝执行河北省煤监局冀东分局下达的停产决定书的命令,致使50余名职工的鲜活生命白白被葬送。而最近发生的广东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矿主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竟然安安稳稳地经营了数年,而且在这次透水之前,煤矿就几次井下就有透水,矿工们实际上是用生命去挖煤,而矿主不抵是把工人的宝贵生命当儿戏,是要煤不要命的“草菅人命”的犯罪行为!在这前的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主就曾扬言出“资三亿摆平”此事,但尚未实施,更大的透水事故便发生了。由此可见,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或者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而且一旦发生则是惨痛的。总而言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无视、藐视甚至对抗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对上级的指示,如自己愿的就执行,不中自己意的就消极抵制,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那一套,注定酿成大祸,势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过去我们讲,一切行动听指挥;现在我们说,令行禁止,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都体现着党的意志、组织的纪律、法律的尊严、领导的意图、管理的责任,一句话,最终落脚在对人民、对职工的健康和生命高度负责上。政令不行,无法无天,我行我素,实际上就是漠视人的生命,换句话说就是草菅人命。到头来,一害国家、二害他人,三害自己,最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安全工作上、在涉及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上,必须要做到令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来不得半点犹豫,来不得半点私欲,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懈怠,来不得半点商量,而必须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执行再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可能地把我们的安全工作搞上去,才能给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环保的工作环境,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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