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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主要领导的职责范围、工作权限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8日

 一、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受执行董事委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守法经营。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定。

  3.负责组织制订煤矿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劳务用工制度,招聘相关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统一、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5.负责组织煤矿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和安全技术教育体系建设;应急和救灾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领导指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抓好设计、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基建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建立一个严格有序的企业规章制度系统。

  8.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一个经营目标保证系统。

  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10.负责企业文化和矿区环境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企业精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和矿区环境,创建和谐、文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11.负责煤矿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 “一支笔”批钱,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股东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12.负责组织制订营销策略,统一领导煤矿营销工作,积极开拓市场。

  1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生产会,不定期组织召开矿务会议、矿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等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负责协调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作,按时参加主管部门的会议并组织落实。

  15.直接主管财务科、综合办公室和储煤场。负责对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16.每月下矿井××天,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

  17.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支持其工作。

  18.完成政府主管、股东会、执行董事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对煤矿的整个生产经营管理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

  2.有对员工的聘用、调动和辞退权。

  3.有机构设置权。

  4.有资金使用权。

  5.有非固定资产的购置权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建议权。

  6.有薪酬制度、奖惩办法的决定权。

  7.有对员工的奖励权和处分权。

  8.有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权。

  9.有权拒绝或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

  10.股东会、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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